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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关于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经营性基金使用管理办法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26 04:29:50  浏览:8893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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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关于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经营性基金使用管理办法

水利部


水利部关于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经营性基金使用管理办法


颁布日期:1995.07.28



水利部关于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经营性基金使用管理办法
(1995年7月28日水利部水财[1995]278号通知发布)
第一条 为加强我部对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经营性基金的使用管理,根据财政
部《关于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经营性基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基字[1995]66
号)的规定,结合我部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1995年1月1日以后水利部直接下达该项基建投资的单位
(即本办法中所指的借款单位)。
第三条 经营性基金的管理和使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我部基本建设管理有
关规定,根据我部年度投资计划安排的项目,坚持有借有还和专款专用的原则。
第四条 经营性基金由借款单位统借统还。根据不同的项目,借款单位与我部
或我部授权的单位分别签订借款协议(合同)及补充协议(合同),并且要由借款
单位负责人或主管领导签字。借款单位要与各具体用款单位签订借款协议(合同)
并抄送水利部财务司一份。
第五条 资金占用费费率以财政部核定的占用费费率为准。资金占用费从我部
开户银行汇出资金日期起开始计算,结息日到12月31日,按年计算,每年计收一次
,借款单位应于下年度1月15日前将资金占用费汇入水利部财务司指定帐户。
第六条 还款期限及分年还款金额由我部根据借款单位的项目规模、建设期、
借款期限等分别确定。
第七条 借款协议(合同)及补充协议(合同)生效后,我部按照财政部核定
的用款金额,根据借款单位提供的项目进度、资金支用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分次
将资金汇拨到借款单位在当地建设银行开设的经营性基金帐户。各借款单位负责将
资金汇拨到具体用款项目单位在当地建设银行开设的经营性基金帐户。
第八条 水利部保证尽快下达经营性基金投资计划并根据财政部分次核定的资
金尽快汇拨到借款单位。借款单位如不按规定用途使用借款,我部有权停止资金拨
付直至取消项目,并对违约使用部分收取罚金100%;如不按规定交纳资金占用费和
偿还本金,我部将从应拨付给借款单位的资金中予以扣还,对逾期未还部分收取月
息6‰的罚金。下年度不再安排基建投资。
第九条 各单位可依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或细则,并报水利部备案。
第十条 本办法自1995年1月1日起实施。



文号:[水利部水财[1995]27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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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省级税务机关互联网站评估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省级税务机关互联网站评估的通知

国税办函[2005]77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
强税务机关互联网站建设,提高网站管理和服务水平,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全国税务机关互联网站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5〕112号)、《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互联网站税法宣传咨询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办发〔2005〕36号)的要求,总局决定对省级税务机关互联网站进行评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方法和步骤
  本次评估分为单位自查、纳税人满意度调查、综合评分和公布评估结果四个阶段。
  (一)自查
各单位要按照国税发〔2005〕112号和国税办发〔2005〕36号文件的要求,围绕网站管理制度、信息发布、纳税咨询、网站功能、网页设计、技术性能等方面,认真开展自查,撰写自查报告,于2006年2月底前报总局办公厅。
  (二)纳税人满意度调查
在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上进行纳税人对税务机关网站满意程度的专题调查。由纳税人对各网站的满意程度按好、中、差三个等级进行评定。
  (三)综合评分
  在各地自查基础上,总局于2006年3月组织有关人员,按照评估标准,现场浏览评估网站,并逐项打分。
  (四)公布评估结果
根据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和综合评分结果,计算各省税务机关网站最终得分,按得分高低排名,向各地通报网站评估得分、排名及有关评估情况。
  二、评估标准
  以国税发〔2005〕112号和国税办发〔2005〕36号文件为基本标准,本次评估分项计分如下:
  (一)纳税人满意度调查(30分)。由纳税人对各地网站建设和管理情况进行评估。
  (二)网站制度建设(5分)。评估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制度、纳税咨询辅导制度、信息存档制度、信息安全应急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三)信息发布(25分)。评估网站信息发布的舆论导向正确性,政务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及时性、全面性,税法宣传的准确性、及时性、全面性、创新性,办税流程公开等情况。
  (四)纳税咨询(15分)。评估答复纳税咨询的情况。
  (五)网站服务(15分)。评估网站办税指南、网送税法、税收法规库、表格和软件下载、意见箱、投诉举报、网站搜索、网站导航等栏目设置情况。
  (六)网页设计(5分)。评估网站页面设计、网站中文名称、英文译名、域名、网站标志规范统一情况,网站页面布局,网站导航和使用便捷性等情况。
  (七)技术性能(5分)。评估网站访问速度、网站检索和法规检索等性能情况。
  三、相关要求
  各地接通知后,要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认真进行自查,并按时上报自查报告。2005年底以前尚未建设互联网站的单位,要高度重视网站建设工作,制定网站建设计划,尽快开通网站,并报告有关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二○○五年十二月十九日

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经贸委、人事部印发《关于加强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中共中央组织部 国家经贸委 等


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经贸委、人事部印发《关于加强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经贸委、人事部



经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将《关于加强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并将执行中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及时告诉我们。

关于加强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
今年,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搞好国有企业改革,加强企业内部管理,首先要把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好。为此,提出以下意见:
一、要高度重视国有企业领导班子的建设
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是国家财政的主要来源。国有企业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的稳定和发展,直接关系到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巩固。为保证国有企业的改革和生产健康发展,必须加强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工作。目前,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总的状况是好的
。大多数领导班子团结协作,开拓进取,带领企业广大职工,为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尽心竭力,努力奋斗,涌现出了一批活力强、效益好,在国内国际市场上享有良好声誉的优秀企业。但是,也有一部分企业领导班子或领导成员政治、业务素质不高,领导能力不强,难以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
场经济的需要。有的企业领导人事业心、责任心差,不求进取,满足现状,或者经营观念陈旧,企业管理无方,在市场竞争中无所作为;有的企业领导人作风不民主,听不进不同意见,以致造成决策失误,给企业带来严重损失;有的企业领导班子不团结,内耗严重,形不成坚强的领导核心
;有的年龄结构不合理,年龄偏大的成员多,缺乏活力;还有少数企业领导人讲排场,比阔气,弄虚作假,欺下瞒上,甚至滥用职权,以权谋私,贪污腐败,挥霍浪费国家资财等等。这些问题,严重挫伤了广大职工的积极性,阻碍了企业的改革和发展,有的甚至造成企业亏损。各级党委和
政府必须引起高度重视,把加强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摆到重要位置,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二、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
加强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重点是国有大中型企业。为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当前首先要抓好国务院确定的100家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企业领导班子建设,按照现行企业领导人员的管理权限,对这些企业领导班子进行深入考察,分别不同情况,进行调整或充实。这项工作力
争在今年年底前完成,以保证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对亏损严重的企业,要深入分析亏损原因,凡是因领导班子不得力造成企业亏损的,要及时进行调整、充实。对其他需要调整充实的企业领导班子,也要作出安排。对大型企业尤其是特大型企业,更要高度重视领导班子建设工作。
调整企业领导班子,首先要选好厂长、党委书记。厂长、党委书记由一人兼的,要配备一名以主要精力抓党的工作的副书记。领导班子成员的专业结构要合理,年龄上形成梯次配备,既有懂得市场经济规律,多谋善断,会经营管理的人才,也有熟悉党务工作,善于做职工思想政治工作
的同志,努力把企业领导班子建设成坚持走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有强烈事业心和组织领导能力,思想作风端正,能够开创新局面的坚强有力的领导集体。
三、要认真做好企业领导班子的考察工作
考察对象包括行政和党组织正副职领导成员,重点是党政主要领导人。考察工作要全面、深入,突出经营业绩,其主要内容是:
1.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
2.企业发展与改革的思路,经营决策能力,经济效益、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
3.企业领导人的思想作风情况,是否廉洁奉公、艰苦奋斗,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勤俭办企业。
4.领导成员的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是否合理,班子是否团结协调,工作制度是否健全,以及在职工群众中的威信等情况。
5.掌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和管理知识的情况,对本行业国内外先进技术及有关专业知识的了解情况。
6.企业党的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情况。
考察工作要充分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认真听取广大职工和企业主管部门的意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被考察的对象,要写出书面考察报告,提出调整充实的意见和建议。对业绩突出的要给予表扬和奖励;对工作一般的提出改进要求;对素质较差、不胜任现职、造成企业效益下
降或亏损的,以及问题大、矛盾多的班子要坚决调整,有缺额的要及时补充;以权谋私、贪污腐败,给国家和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责任。同时,要总结、宣传一批领导班子坚强有力,企业活力强、效益好,在国内外市场有良好声誉的典型。
四、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选拔企业领导人 各级党委、政府要解放思想,广开进贤渠道,大胆选拔三、四十岁、群众公认的优秀人才进领导班子。要改变单一的委任制方式,根据企业的不同情况,采取委任、聘任、选举、招标、考任等多种形式,不拘一格选拔人才
。18个“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条件具备的可在当地党委的领导下,积极探索以市场配置经营者、聘用企业领导人的途径。不论采取那种选拔方式,都要依法办事,实行公司制的企业,要根据《公司法》规定的程序选任企业领导人,并按照管理权限,集体讨论决定,决不能由个人或
少数人说了算。
五、要加强企业领导人员的培训
不断提高企业领导人特别是行政和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思想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是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要组织他们认真学习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本知识;深入进行《企业法》、《公司法》、《劳动法》、《转机条例》、《监管条例》等法
律法规的学习;要进行市场营销知识、资金和产权运作知识、国际商务、企业管理、管理技能和领导艺术等方面的培训,在提高企业领导者和管理人员整体素质的基础上,培养和造就一支社会主义企业家队伍。企业领导人员的业务培训,由主管企业工作的综合经济部门负责,作出计划安排
,充分发挥各级党校、干部管理院校和培训机构的作用。
要加强企业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企业厂长要积极支持企业党组织的工作,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与党组织同心协力地把企业建设成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阵地。
六、要加强领导
加强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工作,要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下,由组织部门牵头,与人事部门和主管企业工作的综合经济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做好企业领导班子建设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要加强调查研究,建立工作联系制度,经常研究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加以解决。
各地各部门接此《意见》后,要认真研究,作出具体安排,并抓紧落实。



1995年8月15日